1、在婚姻关系确立之前,缔结婚姻双方中任何一方通过努力积累的个人存款及其相应产生的利息均应被视为该方的私有财产。
2、孳息,是指从原物中所获取并产生的收益。
在民法范畴内,根据是否基于当事人合意,可将孳息划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特定婚前个人存款即是民法中典型的“原物”。
依据法律规定,此种由原物所产生的利息便属于法定孳息。
同样,根据相关规定,孳息须归属至物的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拥有合法权益之人手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提析产诉讼吗
当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遭受强制执行时,可以通过提起析产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某些财产只登记在单方面名字之下,其本质仍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例如,对于向夫妻中某一成员主张债务权利的债权人而言,他们完全有权利要求强制执行另一方持有人名下的夫妻共有财产。
通常的情况是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过程中,夫妻共同财产无法进行分割处理。
因此,当面临夫妻共同财产被强制执行时,配偶方并不首先能申请进行析产取得自己的那部分财产,然后才允许强制执行剩余部分。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以强行执行的手段侵犯配偶方所应享有的财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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