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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否受理保险合同纠纷

来自:汇科(潍坊)法律服务有限公司      www.wfxtmm.com      发布日期:2024-07-18     浏览84 次

对于保险合同争议事件的审理,当事人倘若具有直接的利益冲突并且具备发起诉讼的合法权利,便可选择递交请求书至享有保险合同诉讼权的法院进行裁决。作为原告方,需要对保险合同争议事件的详细过程以及相关申述进行详尽阐述,与此同时,还须证实所选法院具有对这类事件行使司法管辖的权力。在这个前提之下,只要满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关于立案程序的所有必备条件,那么,该等法院就应当依据法律规定,依法予以立案并展开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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